第八条:值班期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保证安全运行,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如必须请假时,应由站长调节值班人员并及时汇报工区和调度。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缺陷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并详细填写设备缺陷情况。 第十条:认真执行调度命令,正确无误地进行倒闸操作,不得私自停电。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根据电压和功率、负荷变化情况,及时报告调度,经调度同意进行电容器的投切和有载调压开关调整及主变的并列和解列。 第十二条:按时抄表,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核算总表、分表电量,超出2%时上报。 第十三条:按规程要求严格审查工作票,为检修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有关事项,在检修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应经常检查情况,工作结束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保持站容站貌整洁与美观,每天清扫室内外卫生做到院内无杂草,室内无杂物。 第十五条:做好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非本站人员一律不准入内,更不许进配电室和控制室,一般情况时大门上锁。 第十六条: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任何人不得拆除通讯设施。 第十七条: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保证交接班人员全面系统地交接变电站的设备情况、运行方式、调度命令、上级指示及有关注意事项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室内外卫生,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现场进行交接班手续。 (2)在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期间不允许进行交接班。 (3)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互不见面的情况下利用电话或捎口信的方式进行交接班。 (4)交班完毕,双方在运行记录上签名后,交接班人员才能离开现场。 (5)接班人有一未到者则应由交班人员留下一人继续值班。 第十九条:交接班内容: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介绍变电站运行方式并核对模拟图版;设备状况、设备缺陷;事故发生处理情况,上级指示、调度命令情况及有关记录情况。接班人员根据交班人员介绍的情况查看现场,核对记录、工作票、操作票,检查仪表、灯光音响信号是否正常,工具、绝缘工具是否齐全。 第二十条: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是运行人员对站内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的一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巡视检查周期 (1)巡视周期每日10点、16点、22点巡视检查三次。 (2)每月一日、二十一日1-2点夜巡(闭灯)。 第二十二条:巡视检查项目 (1)瓷质表面应清洁无裂纹、无破损、无闪络痕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