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靠系数:,考虑到短路电流中的非周期分量已经衰减,故可选取得比电流速断保护的小一些,一般取。 由此可见,在线路上装设了电流速断保护和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以后,如果在保护1的电流速断保护范围内故障,两者都能起动,但限时电流速断保护比电流速断保护高一个时限,在时间上保证了选择性,因此由电流速断保护瞬时切除故障;而如果在保护1的电流速断保护范围以外而同时又在线路A-B范围内故障时,则由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动作以较短的时限(在0.35~0.6s之间,通常最多取0.5s)切除故障。 所以,线路装设了电流速断保护和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以后,它们的联合工作就可以保证全线路范围以内的故障能够在0.5s的时间内予以切除,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够满足速动性的要求。因此具有这种性能的保护可以作为线路的“主保护”。 2、保护装置灵敏性的校验 为了能够保护本线路的全长,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必须在系统最小运行方式下,线路末端发生两相短路时,具有足够的反应能力,这个能力通常用灵敏系数来衡量。对反应于数值上升而动作的过量保护装置,灵敏系数的含义是: 式中故障参数(如电流、电压等)的计算值,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采用最不利于保护动作的系统运行方式和故障类型来选定。 对于图1中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而言,即采用系统最小运行方式下线路A-B末端发生两相短路时的短路电流 作为故障参数的计算值。代入上式则灵敏系数为 对于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应要求。 如果灵敏系数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通常可以考虑进一步延伸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的保护范围,使之与下一条线路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相配合,如图2(b)所示,这样其动作时限就应该选择得比下一条线路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的时限再高一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