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字型”:在沟、坑不太深的情况下,但有塌方的可能,可支撑“一字型”护土板; 2、“井字型”(含双井字型):在沟、坑比较深的情况下,塌方的可能性又比较大,应该支撑“井字型”或者“双井字型”护土板; 3、“密排型”:在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带,须支撑“密排型”护土板,以控制塌方。 4、在掏挖的洞内,应采用支撑架,防止塌方。 5、支撑护土板时,木板要贴实,松紧要适度,撑木不能掉下。 6、用于支撑护土板的木板,其厚度不应小于5cm;宽度不应小于15cm。撑木长度在1.5m以下者,其梢径不应小于18至20cm。采用螺旋式钢管支撑,旋伸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三分之二。 第六条 在以下部位、以下情况,必须支撑护土板: 1、沟、坑距机动车道较近处; 2、与其它沟交叉处或并行距离较近处; 3、不能按规定放置坡度处; 4、距离建筑物和设施较近处; 5、沟、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时; 6、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带; 7、搭设临时机动车便桥处。 (三)沟、坑内作业安全 第一条 上、下沟、坑应使用梯子,不准蹬踩护土板、地下管线及设施。 第二条 沟、坑内设置的护土板,不准随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撑木时,应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第三条 在沟、坑内作业应随时注意沟、坑壁有无异常情况;不准上、下抛扔工具、材料。严禁在沟、坑内躺卧休息。 第四条 在沟、坑内装置模板应牢固,避免钉子尖露出。拆除模板应随拆随清理、随起钉子。不准在沟、坑边沿乱放。 第五条 铺设水泥管块时,作业人员须相互配合,防止砸脚和挤压手指。 第六条 搬运、安装人孔口圈,应防止砸伤手脚,安装完毕应及时将盖子盖好。 第七条 在人孔坑内回填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或安全旗。 (四)通信机房及其它机房作业安全 第一条 设备运行的机房作业 1.作业时不得戴钢笔、手表、首饰等金属物品和穿带金属纽扣的衣服;不准携入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使用电气焊时,应先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动火。 2.不得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或地板。 3.严禁抛掷工具、器材和其它物品;不准在通道、设备之间放置杂物。 4.检修设备或登高作业,应防止衣服口袋、工具袋里工具、材料外露或掉落。 5.在程控机房作业,必要时应着防静电服,并束紧袖口。 第二条 在无设备运行的机房内作业支搭工作架 1、支柱下应垫木板或其它物品保护地面,并支斜撑防止倾倒;木板应铺设平稳,牢固;木板跨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出现“探头板”,并绑扎牢固,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