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装置的接地电阻 1.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阻 (1)有效接地和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2) 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符合式(13-1)要求时,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增大接地电阻,但不得大于5Ω。且其人工接地网及有关电气装置应符合规范6.2.2的要求。 (2)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但不应大于4Ω。
R≤250/I (13-3)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但不宜大与10Ω。 注:变电所的接地电阻、可包括引进线路的避雷线接地装置的散流作用。 规范6.2.2的要求
(2)考虑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当接地网电位升高时,变电所内的3~10kV阀式避雷器不应动作或动作后应乘受被赋与的能量。 (3)设计接地网时,应验算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
① 对于装有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电流等于接在同一接地装置中同一系统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② 对于不装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电流等于系统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或系统中最长线路被切除时的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值。 4)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应符合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