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90 A 105 E 120 B 130 F 155 H 180 200 200 220 220 250 250 温度超过250℃,则按间隔25℃相应设置耐热等级。 也可以不用字母表示耐热等级,但是必须遵从上述对应关系。对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第3.1.5条所述),上述分级方法不一定适用,可能要采用其他的鉴别分类方法。 在电工产品上标明的耐热等级,通常表示该产品在额定负载和规定的其他条件下达到预期使用期时能承受的最高温度。因此,在电工产品中,温度最高处所用绝缘的温度极应该不低于该产品耐热等级所对应的温度(否则见第3.1.2条)。 由于习惯上的原因,目前无论对绝缘材料、绝缘结构和电工产品均笼统地使用“耐热等级”这一术语。但今后的趋势是,对绝缘材料推荐采用“温度指数”和“相对温度指数”这两个术语;对绝缘结构则推荐采用“鉴别标志”这个术语;绝缘结构的“鉴别标志”只和所设计的特定产品发生联系;而对电工产品则保留采用“耐热等级”这个术语。 3.1.1 运行条件 经验证明:如果电工产品(如旋转电机、变压器等)标准是以第3.1条所列的温度为基础并适当考虑该产品的特有因素制订的,那么,按这样的标准设计、制造的电工产品在通常的运行条件下可具有满意而经济的使用期。 3.1.2 绝缘结构中的绝缘材料 标明某电工产品为某耐热等级,绝不意味着该产品绝缘结构中的每一种绝缘材料都具有相同的温度极限。 绝缘结构的温度极限与其中各绝缘材料的温度极限可能不直接相关。在绝缘结构中,绝缘材料的温度极限可能因受到其他组成材料的保护而有所提高,也可能因材料间不相容而使绝缘结构的温度极限低于各个组成材料的温度极限。所有这些问题应该通过功能试验来加以研究。 3.1.3 温度和温升 本标准中列出的温度是指电工产品中绝缘所承受的最高温度,不是电工产品的允许温升。 电气设备标准中通常规定温升而不规定温度。在确定这类标准中的测量方法和允许温升时,应该考虑下列因素,如结构的特点、绝缘的导热性和厚度、各绝缘部分的易检测性、通风方法、负载特性等。 3.1.4 其他影响因素 绝缘保持其效用的能力除了热因素外,还会受到某些条件(如施加在绝缘及其支撑结构上的机械应力)和某些因素(如振动和不同的热膨胀)的影响。随着产品尺寸的增加,振动和热膨胀因素的影响也变得更为重要。大气的温度,以及灰尘、化学物质或其他污染物的存在也会产生有害的影响。在设计特定产品时,对这些因素都应加以考虑。详见评定和鉴别电气设备绝缘结构的指导性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