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40、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钢丝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41、跨越或手扶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钢丝绳上; 42、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43、操作链条、电动葫芦时,站在葫芦正下方; 44、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45、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46、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 47、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不封车; 48、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49、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50、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1、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2、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53、工作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 54、敲打电梯层间联络的电信器材或强制解锁运行; 55、电梯超载运行或货用电梯人货混载; 56、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 57、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58、不及时关闭氧气、乙炔阀门就离开工作场所; 59、乙炔、氧气管混用,氧气、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60、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用防火隔离措施; 61、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移作他用; 62、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63、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4、工作现场用明火取暖; 6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6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67、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正对人; 68、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通道; 69、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0、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孔。 二、装置类隐患 1、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3、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