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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11)

时间:2012-10-12 11:14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17.6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8.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8.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

17.6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8.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8.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18.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8.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18.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18.5加强对继电保护、仪表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18.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18.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18.7.1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18.7.2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18.7.3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18.7.4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18.7.5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19.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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