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220kV、500kV系统的并、解列操作 1、并列条件 1)相序、相位必须相同。 2)频率相同,并列时两系统频率必须在50±0.2HZ范围内。 3)电压相等,220kV及以下两系统电压差最大不超过10%、500kV最大不超过5%。 1.2)系统间的并列操作,必须使用同期装置进行。 1.3)发电机与系统解列时,需将发电机的有功功率调至零,电流调至最小。 2、500kV系统解、合环操作 1)相序、相位必须正确方可合环; 2)系统解、合环操作前必须考虑解合环后电网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使用情况,潮流不超过稳定极限、设备不过负荷、电压在正常范围内。 3、线路操作规定 1)线路停送电操作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线路停送电时,应考虑运行方式及其系统潮流的变化。 2)线路停、送电注意事项 3)在并联电抗器不投入的情况下,500kV线路送电前,应将500kV母线电压调低(保证厂用6kV母线电压不低于5.8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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