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β=20%时,多投资的回收年限为: TS7===4.49(年) TS9===3.79(年) 在β=75%时,多投资的回收年限为: T'S7===2.59(年) T'S9===3.79(年) 其它容量的SH12较S7,S9多投资回收年限计算,均可采用上述计算方法及步骤。 3\ 节能变压器的结论 国家计委节能局在1983年颁布实施的《关于节约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暂行规定》中指出:计算投资回收年限一般不应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做为权衡投资与节能效益的政策规定。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可得出如下结论: (1)SH12较S7,S9多投资的部分均在政策规定的年限内收回,因此目前推广应用SH12符合节约能源的国家政策导向; (2)在农村地区一般情况下平均负载率为15%~20%,SH12较S7多投资回收年限稍长,但较S9多投资的回收年限较短,说明在农村地区权衡SH12、S9的投资及节能效益时,应做出推广应用SH12代替S9的决策; (3)在工矿企业中,实行三班制,负载率一般在50%~80%,SH12多投资的回收年限较农村地区短,其投资效益更加显著; (4)广泛推广应用非晶合金铁芯变压器,无论是在农村地区的农网改造,还是在厂矿企业,尤其是在新建的配电室变电站中,建议均应采用SH12,如一次性投资到位,可避免短期的重复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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