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入(退出):无功补偿装置、消弧线圈等。 3. 提高(降低):频率、电压。 4. 加(减):有功、无功 5. 功率(有功、无功)方向的规定:由线路流向母线规定为“送进”, 定为“—”。由母线流向线路规定为“送出”定为“+”。 6. 阿拉伯数字特殊读音规定:“0”读“洞”、 “1” 读“幺”、 “2” 读“两”、 “7” 读“拐”。 7. 维持:(有功或无功)出力、电压、频率。 8. 过负荷: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线路等。 9. 试运行:发电机、调相机、线路、变压器、锅炉等。 10. 三相不平衡:电流、电压。 11. 可调出力:机组实际可能达到的最大生产能力。 12. 旋转备用容量:运转设备随时可能发出的最大出力与实际出力之差。 13. 备用有功功率:接入系统且立即可以带负荷的旋转备用功率和能立即启动的水电机组及燃气机组所能接带的有功功率。 14. 进相运行:发电机、调相机功率因数角超前运行吸收系统无功功率。 15. 发电机无励磁运行:运行中的发电机失去励磁后,从系统吸收无功运行。 16. 汽轮发电机无(少)蒸汽运行:汽轮发电机并入系统运行后,将主汽门关闭(或通少量蒸汽)做调相运行。 17. 发电改调相:发电机由发电改调相运行。 18. 调相改发电:发电机由调相改发电运行。 第5条 操作及事故处理 1. 合上(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 2. 跳闸:断路器。 3. 重合成功(不成功):断路器。 4. 装上(取下):熔断器(保险)。 5. 合环:将非环状运行的电网改为环状运行状态。 6. 解(开)环:将环状运行的电网解开为非环状运行状态。 7. 开(停)机:发电机、调相机。 8. 解(并)列:发电机、调相机、电网、系统。 9. 核相:核对相位(相序)。 10. 灭火:锅炉。 11. 升炉:锅炉点火至汽压、汽温升至额定值或汽机冲转。 12. 并汽:锅炉汽压、汽温升至额定值,与其它锅炉并列运行。 13. 压火:锅炉主汽门关闭,炉膛不熄火,保持一定汽压。 14. 停炉:锅炉主汽门关闭、熄火。 15. 非全相运行:电气设备一相或二相运行。 16. 具备受电条件: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符合《新设备投运方案》中的投运条件。 17. 冲击合闸:线路、变压器、母线、电抗器、互感器、电容器。 18. 零起升压:发电机对变压器、线路。 19. 强送电:电气设备事故跳闸后未经处理及行送电。 20. 试送电:电气设备故障消除后的送电。 21. 带电巡(查)线:对处于运行或备用状态下的线路巡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