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线路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再拉出开关小车至试验位置;线路送电时,应先推入开关小车至工作位置,最后合开关。 3、正常运行条件下的检查 (1)检查规定: ① 每班检查不得少与四次,遇有大负荷或大修后新投入之设备应增加检查次数。 ② 电缆沟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进行检查。 (2)配电装置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① 各刀闸接触良好,无过热现象。 ② 母线各部分无振动,并且接头处接触良好,无过热现象。 ③ 套管和支柱瓶无裂纹,应清洁无放电现象及闪络痕迹。 ④ 传动装置及各部螺丝应紧固,销子无脱落,位置指示器应与实际相符合。 ⑤ 电缆沟应照明良好,沟内清洁无积水,电缆无过热现象。 ⑥ 变配电装置接地线接触良好。 二、配电装置异常现象事故处理 1、刀闸和开关的异常处理 (1)正常运行的刀闸发热时有如下现象: ① 发热处变色,发红。 ② 刀闸发热严重时有火花,放电声,遇有以上情况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并做以下处理。 测量其发热处温度。 倒换运行方式,倒换母线或倒换至备用设备运行等。 减少负荷电流或加装通风机。 加强监视。 ③ 上述处理后,温度仍剧烈上升。如连续运行有损坏设备的可能时,应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停止运行。 (2)开关拒绝跳闸的可能原因: ① ③ 跳闸回路不通,如接线端子松动等。 ④ 跳闸线圈断线。 ⑤ 操作开关或开关辅助接点接触不良。 ⑥ 开关传动机械不良或跳闸铁芯卡住。 当遇到开关拒绝跳闸时,应按规定改变运行方式,使其回路断开或联系负荷用户将拒绝跳闸的开关下一级开关断开。 2、电力电缆的异常处理 (1)正常时不允许电缆过负荷运行,事故时短时过负荷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3KV以下的电缆允许过负荷10%连续运行2h。 ② 6KV~10KV电缆允许过负荷15%连续运行2h。 ③ 对于间隙过负荷,必须在前一次负荷10~12h以后方可允许再次过负荷。 3、系统频率、电压异常的事故处理 (1)系统频率应保持在50Hz,其偏差不得超过±0.5Hz。 (2)为保持系统的静态稳定和供电质量,6KV母线电压最高6.3KV,各段母线电压最低事故极限值,不得低于90%。 (3)当6KV母线电压超过允许偏差范围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听候处理, 4、线路的事故处理 (1)线路因故障跳闸后,值班人应进行如下处理: ① 报告值班队长; ② 对故障设备和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