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地面裸露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设备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他带电部分相互间没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对地产生过电压危害的电力系统没有按要求采取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保护间隙等过电压保护装置; 4)没有对低压电力系统采用接地、接零保护; 5)没有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采用熔断器、自动开关、断电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没有对低压用电设备采取相应的低压电器保护措施; 6)没有在电力设备系统和有关的工作场所装设安全标志; 7)没有根据某些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因此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特别在操作及检修时,会因安全组织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备而造成触电事故。故公司应对电气安全引起高度的重视,并从上述各方面采取措施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