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合理使用和维护化验室一切电器设备,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找专业电工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00、化检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测定尾渣、尾液有害成份的含量,确保污水排放合格率达100%。 101、安全员深入工作现场,把好安全关,跟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102、安全员每天必须参加班前会,讲解各地点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记录。 103、入井前不许饮酒,如发现除责令其本人休息外,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04、入井配带劳动保护,如(安全帽、电石灯、打火机、矿靴等),不带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入井。 105、入井行走时,遇有机车驶过,应迅速躲到安全地点,不许与电机车同时行走,严禁肩扛金属工具(如钎子杆、撬棍、铁管等),要注意机车架线,以防触电。 106、禁止进入挂有危险警示牌及已封闭的地点。 107、入井五不准: 1)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2)不准在井内或井口拥挤和打闹; 3)不准在井内明火取暖;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 5)不准在电线及电气设备上放任何物品。 108、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技术人员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109、井下作业地点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许单人作业。 110、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11、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指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要求。 112、每周公司生产调度会所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落实。 113、对爆破器材、电源照明、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合格要及时整改。 114、地表陷落区、采空区及危险设施,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立明显标志。 115、高空作业、竖井检修安装、下料作业有坠落危险,员工必须配带安全带。 116、乘罐人员上下必须使用罐笼安全门,罐笼运行时,各中段安全门必须关好。 117、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发出开罐信号后,不准上下人。 118、不准在罐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探头和把手脚伸出罐外。 119、每层罐加信号工准乘九人,乘罐人员必须手把把手,面部朝外乘罐。 120、人员上罐后,信号工要关好罐门,罐未停稳前不准打开罐门。 121、严禁人员与大件物品、矿车混载。 122、携带炸药的爆破工一次乘罐不得超过五人,其他人员不得乘罐。 123、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要随时提升,不准在井口停留时间过长。 124、提升矿车后必须将罐停稳,拦点后上下矿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