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时间:2012-05-20 23:15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次
1. 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 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 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
1. 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 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 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 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 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 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 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 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 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 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 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 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 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 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 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 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