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 每年年末应将运行、备用、益变压器按型号、出厂日期、所在地点了生技部一份;将明年所需变压器容量、台数报生产技术部。 5.2 变压器的增加及减少 5.2.1 生技部根据各供电分公司申报需要变压器计划,制定全公司变压器购置、制造计划,由物资供应处购入或供电设备厂制造,各供电分公司填写领料单经生产技术部同意领出,方可增加并固定资产总帐。 5.2.2 属用户投资的变压器要求无偿移交我公司管理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验收为低损耗节能产品,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填报固定资产调拨单经生技部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手续,对非低损耗变压器禁止接收。 5.2.3 低压用户因用电增容而需新装或更换变压器,必须购买低损耗变压器。 5.2.4 各供电分公司间应实际需要转移变压器时,需经生产技术部同意方可办理 转移手续。 5.2.5 对报废的变压器,各供电分公司应填报报废明细,说明理由,经生技部同意,有关部室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 5.2.6 变压器调出时,由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生技部、财务部会签,调入单位签章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报省公司批准。 5.3 变压器大修及维护 5.3.1 变压器大修及维护应严格执行规程要求,到期必修、修必修好。 5.3.2 各供电分公司每年八月份将下年大修计划报生技部审批,审批后全公司统一下达计划,由变压器厂负责大修。变压器厂应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编制大修计划,报生技部批准。 5.3.3 变压器的小修及正常维护工作均由供电分公司负责,供电分公司应配备专人进行这一工作,确保设备满足额定参数要求。 5.4 变压器的保管 5.4.1 各供电分公司应加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严密手续制度。各供电分公司无权外借和处理各种变压器,必要时应逐级报请审批。 5.4.2 为便于用户用电、生产急需等,各供电分公司可办理变压器租用手续,租用资金进公司维护成本。 5.4.3 用户需租用变压器时,应带介绍信,并提交申请,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到供电分公司办理手续,按月交纳租金。租金按5元/KVA日收取。 5.4.4 用户租用变压器时,还应交纳抵押金,抵押收取标准如下: 50~100VA 5000元 160~200KVA 8000元 250KVA以上 10000元 5.4.5 用户租用变压器,由用户自行维护,如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坏,用户负责维修,如无法维修时。应赔偿一台同容量的新型变压器,或交纳同容量变压器的购买资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