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恢复过程 黑启动中可以把恢复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形成独立的子系统;各子系统的并列与合环;负荷的恢复,最终电网全面恢复正常运行。 二、负荷恢复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黑启动过程中,应当按照负荷的重要等级,并考虑电网的稳定及恢复速度有序恢复,在负荷恢复的过程中,系统频率应控制在49. 5~50. 5 Hz 之间。在调度操作方案中应列出负荷恢复的优先次序和数量,优先保证各级电力调度机构、电厂、通讯部门、党政机关、重点厂矿企业的保安负荷等重要负荷的供电。 第二,负荷恢复过程中,电压应控制在0. 9~1.1p . u. 之间。每一步操作都需要监测重要节点的电压水平,否则极易导致黑启动失败。 第三,负荷恢复过程中,系统应留有一定的旋转备用容量,旋转备用容量一般不低于系统发电负荷的30 %。 第四,采用外网黑启动时,其容量较大、安全稳定余度较高,故黑启动的同时即可恢复部分负荷;采用内部自启动电源进行黑启动时,其容量较小、启动及恢复速度较慢、安全稳定余度较低,故黑启动的同时可恢复的负荷要根据机组的容量及运行要求,密切配合调度人员和电厂运行人员逐步恢复,不能操之过急。 第五,为了保证电网的电压水平,要求电网中的无功补偿设备能根据电压情况进行必要投切,避免远距离输送无功功率。 三、系统要求 (一)初始状态 黑启动调度操作方案中应根据其路径方案明确各黑启动机组、被启动机组的初始状态,以及各厂站上的初始状态。对各厂站的黑启动初始状态安排中,要有防止非同期合闸的操作及措施。黑启动机组、被启动机组的初始状态应保证直流及安全控制回路正常、机组的各参数正常、具备黑启动条件。黑启动路径中各变电站应按照预定方案倒为黑启动初始运行方式,可以直接由外部受电,并可作为下一级厂站的电源。 (二)二次系统 1.直流系统 电网黑启动过程中,各调度机构及厂站应加强对直流系统的监视和维护,采取减少直流负荷的措施,延长直流电源的供电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大于4小时。若变电站停电时间过长,直流电源已耗尽,将会造成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等设备无法进行自动操作,从而导致黑启动时间延长、延缓整个电网的恢复过程。 2.电力通信 电网黑启动过程中,各级调度机构及厂站应保持通信畅通,若不能直接联系,可以通过第三方联系。但系统全停时,通信系统应立即按照应急机制启动通信应急预案,保证调度电话和继电保护通道的畅通。 3.继电保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