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线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和水泥熟料生产线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 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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