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第八条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第九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十条 断路器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开,并设远方控制,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第十一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十二条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填写操作票,但要记入运行日志内。 1、事故处理; 2、拉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十四条 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执行后的操作票保存六个月。 第十五条 操作票填写完毕后应在最后一个操作步骤下加盖“以下空白”章;一个操作任务需填用多页操作票时,操作票上还应加盖“承上页”、“转下页”章。作废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栏内加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已执行的操作票加盖“已执行”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