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变压器并联运行的条件 变压器并联要安全运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并联运行将会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它要求空载时,并联线圈间不应有循环电流流过;带负载时,各变压器的负荷应按容量成比例地分配,使容量能得到充分利用。在日常运行中发现并联线圈间的循环电流(也就是环流),对变压器损害是非常大的。为了消除环流,实现两台或多台变压器并联运行,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电压比相等。如果变压比不同的两台变压器并联,二次侧会产生环流,增加损耗,占据容量。要在任何一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才可以并联运行。为了使并联的变压器安全运行,我国规定并联变压器的变压比差值不得超过±0.5%(指分接开关置于同一档位的情况)。 3.阻抗电压的百分数相等。如果两台变压器的阻抗电压(短路电压)百分数不等,则变压器所带负载不能按变压器容量的比例分配。例如,若电压百分数大的变压器满载,则电压百分数小的变压器将过载。只有当并联运行的变压器任何一台都不会过负荷时,才可以并联运行。一般认为,并联变压器的短路阻抗相差不得超过±10%。通常,应设法提高短路阻抗大的变压器副绕组电压或改变变压器分接头位置来调整变压器的短路阻抗,以使并联运行的变压器的容量得到充分利用。 4.容量比不超过3∶1。这样就限制了变压器的短路电压值相差不致过大。由于不同容量的变压器,其阻抗值相差较大,负荷分配不平衡,同时从运行角度考虑,小容量变压器起不到备用作用,所以容量比不宜超过3∶1。但是,在两台变压器均未超过额定负荷运行时,容量比可大于3∶1。正常情况下,容量大的变压器短路阻抗应小于容量小的变压器的短路阻抗。为使变压器二次电流在相位上相同,需要各台变压器短路阻抗的阻抗角相等。只有二次电流在相位上相同,才能使各变压器合理地利用。因为总电流为分电流之和,在总电流一定的前提下,只有当分电流相同时其值最小。很明显,若相角不同,即使分电流很大,总电流不一定很大,因总电流并不是分电流值的代数相加。在变电站,会遇到电度表记录总表和分表数不一致,就是这种情况。 二、合理配置变压器并联运行方式 变压器在运行中本身就会损耗,并联越多,损耗就越大。变压器台数要根据用户在实际运行中负荷的变化来调整。(1)当负荷下降到一定程度,切断一台变压器运行比较经济;(2)当负荷增加到某种程度,则可能是投入一台较为经济。是否经济是以变压器损耗多少来衡量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