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现场工作票应按照以下类型存放: b) 已发出:已发出或暂结工作票; c) 工作终结;工作已结束,但安全措施未解除的工作票; d) 工作票终结;工作已结束、安全措施已解除、工作票终结栏已填写并已盖“工作票终结”章的工作票。 1、2 工作地点安全措施未解除前,工作票按以上分类存放在当地;安全措施拆除后,立即填写工作票终结栏,带回巡维中心存放。 1、3 巡维中心应设置所辖各站的工作票存放点,按站存放工作票终结的工作票。 1、4 工作票发出、暂结、工作终结后应尽快填写《运行工作记录簿》的相关内容,如不能即时输入的,当天必须完成。 1、5 交接班前,当班人员应整理本班的工作票并按规定放好。 1、6 每月月底安全员审核巡维中心汇总后的工作票,按站、按种类统计、装订,并填写《工作票月度统计表》,记录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并在下个月1日12:00前上交运行分部。 1、7 已使用的工作票按站为单位存放在巡维中心,保留3个月。 1、8 网络版工作票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 1.8.1 本部班组、变电站原则上要求使用工作票管理系统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手工填写工作票。 1.8.2 在可登录本局工作票管理系统的变电站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在在网上许可并打印工作票后,到现场办理许可手续。 1.8.3 在不能登录本局工作票管理系统的变电站工作,班组在工作票签发后打印,带到工作现场,由运行人员手工填写许可内容,并到现场办理许可手续。 1.8.4 许可后的工作票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 1.8.5 工作终结及工作票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在工作票管理系统对相应种类的工作票进行“结束填写”,保证系统数据和流程的完整。 1.8.6 工作票管理系统只是提供工作票的管理工具,各相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和审核工作票,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工作的安全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