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当充电模块与集中监控系统通信正常时,模块处于自动状态,模块的浮充电压、均充电压及均/浮充转换、开/关机由集中监控器控制;通信不正常或无集中监控器时,模块自动回到手动控制状态,模块的浮充电压、均充电压为面板设定的电压,均/浮充转换,开/关机由面板控制,此情况下如将模块设定为均充模式(一般在系统连续浮充运行超过3个月后),一定时间后,应手动将其转回浮充模式。 2.多台充电模块同时并联运行的要求: (1)限流档应处于同一档; (2)各模块的浮充电压及均充电压应保持基本一致; (3)对本站设有集中监控的系统,模块的通讯地址编码应按模块的数量顺序设定,不能出现重复设置。 3.充电模块的限流档位处于最高档(第四档)时才可调节输出限流调整电位器(面板上),这时调节的限流值为模块的最大输出电流,这样才能保证多机并联时模块最大输出电流的一致性。 4.在进行I段直流母线并向II段直流母线操作时,#1蓄电池短时投向母线5DK开关在3DK投向母联位置前先合上,然后再把3DK投向母联位置。(此目的是为了保证直流母线与蓄电池不分离。)同理,在进行II段直流母线并向I段直流母线操作时,#2蓄电池短时投向母线6DK开关在4DK投向母联位置前先合上,然后再把4DK投向母联位置。 第三节 直流系统的运行维护 3.1.通过集中控制器和充电机面板显示电压是否正常,并对照有关表计是否一致。 3.2.用微机绝缘监测仪测量母线及各支路对地绝缘是否良好。 3.3.由于本站采用的是免维护电池,厂家不建议进行核对性放电。 3.4.充电机充电装置日常维护项目。 1.各表计指示及指示灯应正常; 2.各元件应无积尘,过热,跳火,异声,异味; 3.各保险丝应完好; 4.必要时停电清扫各元件积尘一次。 第四节 直流系统故障处理 4.1.直流馈线失电处理: 原因:在直流馈线开关(XXZ)没有跳开时直流馈线失电,即上级电源失电。或回路故障,直流馈线开关没有因熔丝的熔断而跳开。 处理: 1.根据失电直流回路的名称退出相应的保护启动出口压板,如果是主变回路,220kV母差回路应切换电源。 2.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上级电源,投回压板。 4.2.蓄电池组回路失电: 原因:蓄电池组出线保险熔断 处理: 1.确定失电范围,根据失电直流回路的名称退出相应的保护启动出口压板,如果主变保护回路,220kV母差回路失电应切换电源(必须确定直流故障不在保护装置内部),检查蓄电池组是否仍正常。硅整流是否跳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