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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基础知识_电工技术-电工最常见电路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问题解答(3)

时间:2017-11-28 11:00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9、试述电力系统谐波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答:高次谐波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电力系统中某些设备和负荷的非线性,即所加的电压与产生的电流不成线性

9、试述电力系统谐波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答:高次谐波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电力系统中某些设备和负荷的非线性,即所加的电压与产生的电流不成线性关系而造成的波形畸变。如变压器、交直流换流器、电弧炉在传递、变换、吸收系统发电机所供给的基波能量的同时,有把部分基波能量转化为谐波能量,向系统倒送大量的高次谐波,使电力系统的正弦波形畸变。当前,电力系统的谐波源主要有三大类:磁饱和型,电子开关型,电弧型。谐波对电网的影响是:对旋转设备和变压器的主要危害是引起附加损耗和发热,并因长时间的振动致使金属疲劳和机械损坏;谐波会引起线路线路产生附加损耗;谐波会引起系统谐振,保护装置误动,损坏系统设备,危机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谐波还会干扰通信设备。限制谐波的主要措施是:增加换流装置的脉动次数,加装交流滤波器、有源电力滤波器,加强谐波管理。

10、当系统频率低于49.1赫兹、49.0赫兹时,对频率异常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当频率低于49.1赫兹时,各发电厂、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人员应主动迅速地将装有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应动而未动的线路拉闸。

(2)当频率低于49.0赫兹时,各地调值班调度员应主动按“事故拉路序位”拉闸,使频率恢复到49.0赫兹以上;

(3)低频率运行时,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的线路,需在频率恢复到49.8赫兹以上,并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方可送电(需送保安电源者除外)。省调下令拉闸的线路由省调下令恢复送电。

11、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哪些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

答:(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全停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5)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6)本规程及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上述操作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12、对母线故障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发电厂母线电压消失时,现场值班人员应首先将可能来电的开关断开,然后断开所有开关(如双母线均有电源时,应先断开母联开关),一面迅速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一面检查母线,同时报告值班调度员。

(2)具有两个及以上电源的变电站母线电压消失时,现场值班人员在每条母线上保留一个电源线路开关,断开其它开关(如双母线均分布有电源时,应先断开母联开关),一面检查母线,一面报告值班调度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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