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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
1.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米,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3.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是,35kV:1.15米,10KV:0.95米。
4.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5.变电站实行单人倒闸操作时,其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6.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7.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8.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9.SF6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10.进行心肺复苏操作时,胸外按压频率为100次/min。
11.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栏。
12.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是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人工循环(体外按压)。
13.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
14.断开耐张杆引线时,应先在断开引线的两侧装设接地线。
15.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距离为:10KV及以下:0.7米;20~35KV:1.0米;110KV:1.5米;220KV:3.0米。
16.采用临时接地体,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90mm2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17.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18.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19.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系好安全带,110KV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是0.3米。
20.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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